計算機軟件登記的作用
通過登記機構的定期公告,可以向社會宣傳自己的產品。其次,《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》在發生軟件著作權糾紛時是主張軟件權利的有力武器,同時也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司法保護的前提。
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時,應當提交的主要證明文件為: (1)、個人申請登記時,提交個人身份證明;單位申請登記時,提交法人單位證明。 (2)、利用他人的軟件產生的修改本、合成軟件,若應當經原軟件著作權人同意或授權的,申請登記時,提交原軟件著作權人的同意書或授權書。 (3)、權利繼承者、受讓者申請登記時,提交權利繼承、受讓的證明文件。
軟件的鑒別材料是指能夠實現軟件為獨立開發的、人可讀的、含有軟件的識別部分的材料,包括程序的鑒別材料和文檔的鑒別材料兩部分。鑒別材料應當由源程序的前、中、后各連續的20頁組成。若整個程序不到60頁時,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序清單。
但在下述情況下可申請作例外交存: (一)、程序中含有申請者的營業秘密; (二)、程序中含有申請者不可披露的其它秘密。
文檔的鑒別材料應當至少為一份軟件文檔。所提交的每份文檔的鑒別材料應當由該文檔的前、中、后各連續的20頁組成。若文檔不到60頁時,應當提交整個文檔。 |